法制讯(朱佳楠)近日,一位当事人气势汹汹地走进靖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,表示要起诉自己的邻居,两年前对方向自己借一万元用于生意周转,当时邻居声称半年就能归还,出于多年的邻里感情,义无反顾地对邻居伸出了援手,但是没有想到,邻居一再推脱,直至今日,仍然尚未还钱,自己不得已只能来法院起诉,希望要回自己的借款。

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讲述了起诉需要的流程和材料,当事人立即拿出自己准备好的材料,称自己已经咨询过律师,材料已经准备齐全了,在审查起诉材料合格以后,工作人员进行了下一步的立案工作。
几日后,原告来到法院想要申请撤诉,原来是被告接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和传票后,自行联系原告,归还了借款,还表达了歉意,近期生意经营不善,不是故意拖延时间,原告表示理解,接受对方的道歉。事情圆满解决,因此原告申请撤诉。
借款人应当及时归还欠款,避免因为欠款产生其他不必要的矛盾,影响自身信誉。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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