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孙某在李某的彩票站长期买彩票。两人熟悉后,孙某常常通过微信,电话等方式赊彩票,李某也习惯了这种方式。但某次孙某要求李某随机一次性随机打出354张彩票,可是这彩票钱却是不还了。李某无奈诉至法院。
法庭之上被告孙某“沉着冷静”,列出五点答辩意见,展现了其神逻辑:1.原告如何证明自己在卖彩票?2.如何证明这些彩票是给被告出的?3.原告可有被告签的欠条?4.彩票不在我的手里。5.原告未收款的情况下,一次出了354张彩票,造成的损失原告也有过错。
法官认为:有违诚信原则,应当支付彩票款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取要约、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。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本案中,孙某长期在李某处赊购彩票,已经形成一定交易习惯,结合相关交易录音等证据,可以证实,双方存在交易关系立,孙某应当遵守诚信原则,履行给付彩票款的义务。
据此,主审法官于庭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几次调解,经过释法明理,双方达成协议:确认孙某偿还彩票欠款,此款由孙某分期偿还。
(作者:王健龙 作者单位: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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